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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加快推广应用内蒙古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编辑:江晓笔

内建市函〔2023〕589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筑业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52号)精神,加快推广应用内蒙古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推动我区建筑业闯新路、进中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平台的重要性

平台是集建筑业采购、供应、招标、投标、评标、监督、信息发布与数据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平台整合了建筑业、建材业、金融业、物流业等行业的相关资源和信息,具备了供需信息公开、企业在线招标投标和线上集采交易、信息公开展示等功能。平台能够提升物流、商贸等上下游产业链协作配套水平,解决我区建筑业、建材业、劳务用工、设备租赁、金融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实现本土化运营,降成本、保质量、增效益,税收落到本地等目标,推动自治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平台推广应用

(一)推动供应方入驻平台

建材生产、销售企业和机械设备生产、销售、租赁企业等供应方能够利用平台功能,将产品、服务上架至平台电子商城板块,实时查看平台上的询价信息、招标采购信息,展示销售产品、服务,拓宽企业销售渠道。

(二)推动需求方入驻平台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有采购、租赁需求的单位能够利用平台的建材交易、机械设备租赁、融资贷款、劳务用工管理等功能,享受各类优势资源整合形成的一站式服务。在建材交易活动中需求方可按照招标采购、询比价、电商直采等不同业务需求完成在线交易,使采购更加高效便捷经济。利用平台合作管理功能,在平台自主建立合作商库,并与平台统计功能结合使用,提升企业管理效能。

(三)推动金融机构和投资企业入驻平台

金融机构和投资企业能够利用平台对建筑业、建材业、金融业、物流业等行业的资源整合功能,在平台上推出高质量、有市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参与到建筑业上下游产业投资及金融服务中,推进我区金融业与建筑业深度融合发展。

(四)推动建筑业从业人员入驻平台

建筑业从业人员能够利用劳务用工管理功能,在平台上展示从业经历、项目经验、职业技能、荣誉奖项等个人信息,并发布求职信息,查询需求方在平台发布的用人信息快速找到合适岗位。

三、加强指导协调

(一)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入驻平台并开展相关业务,及时发现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政策制定、监督检查时,可以充分利用平台信息数据,提升监管和服务效能。

(二)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内建标函〔2023〕430号)要求,充分利用平台产生的数据,采集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各盟市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应在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共通。  

平台网站地址:https://www.mengzhuwang.com。具体操作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相关培训事宜请与平台单位联系,联系人:侯晓宇 联系电话:18447110167。

文章来源:https://zjt.nmg.gov.cn/zwgk/tzgg/202310/t20231026_2400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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