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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  编辑:江晓笔

 

1.一级注册建筑师如何申领电子注册证书?

答复: 注册人员本人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后,在“用户中心”里选择“我的证照”进行查看或下载电子注册证书。

 

2.提示“您没有相关证照”是什么原因?

答复:首先,确认是否提交了照片及本人手写签名。如未提交,请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报后,再加注、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其次,确认是否在注册有效期内。如已到期,请先申报延续注册再加注、下载电子注册证书。

 

3.注册人员和聘用企业如何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业务?

答复:注册人员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在“个人办事”栏中选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入“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申报注册项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或申请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在人员行政审批事项中进入“注册建筑师”申报注册项在线办理,填写注册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的“个人操作手册”进行一级注册建筑师的申报。

聘用企业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进入“注册建筑师”,选择“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聘用企业)”,上报注册数据。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的“企业操作手册”进行一级注册建筑师的申报。

 

4.提交注册申请后,如何查询申报进度?

答复:个人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在“正在办理的业务”中查看申报进度。

企业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在“注册申报管理”中查看申报进度。

 

5.个人或企业提交注册申请时,提示“社保缴纳情况异常”怎么办?

答复:说明注册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注册单位不一致,请确认是否已在注册单位缴纳社保,如已缴纳点击“确认”后继续申报即可。如未缴纳,请先缴纳社保后再进行申报。

 

6.申报初始注册后多长时间能办理完成?

答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上报的电子数据后,若材料符合注册要求,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依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公示截止后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审批,10个工作日内公布审批结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发布公告后即初始注册完成。

 

7.企业或个人不配合注销注册如何办理业务?

答复:如企业或个人不配合开具解聘证明或办理注销手续,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取得劳动仲裁决定书或司法判决书后,申报强制注销注册。

如注册人员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注册人员亲属或所在企业可将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与《死亡医学证明》(《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寄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8.分公司人员是否可以注册在总公司?子公司人员是否可以注册在总公司?

答复:分公司无独立法人,无企业资质,可以在总公司申请注册,在分公司缴纳社保。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可以申请企业资质,注册单位需要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9.单位正在办理企业资质的如何申报注册?

答复:注册人员可先申报电子注册数据,待企业资质办理完成并补正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完成注册申报。

 

10.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用户登录时提示账号、密码错误或请完善个人信息等问题,如何处理?

答复: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手机APP中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申报注册或更换浏览器重试。若仍无法申报,点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首页底部的“联系我们”发送电子邮件至gjzwfw@cegn.gov.cn进行咨询,或点击平台首页右侧“使用反馈”选择需要反馈的类型,填写完成后提交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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