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到底是该满扎还是跳扎?来看规范!
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5.4.7条:钢筋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应在接头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2、墙、柱、梁钢筋骨架中各竖向面钢筋网交叉点应全数绑扎;板上部钢筋网的交叉点应全数绑扎,底部钢筋网除边缘部分外可间隔交错绑扎;
3、梁、柱的箍筋弯钩及焊接封闭箍筋的焊点应沿纵向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4、构造柱纵向钢筋宜与承重结构同步绑扎;
5、梁及柱中箍筋、墙中水平分布钢筋、板中钢筋距构件边缘的起始距离宜为50mm。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5.4.7条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钢筋绑扎的细部构造。墙、柱、梁钢筋骨架中各竖向面钢筋网不包括梁顶、梁底的钢筋网。板底部钢筋网的边缘部分需全部扎牢,中间部分可间隔交错扎牢。
箍筋弯钩及焊接封闭箍筋的对焊接接头布置要求是为了保证构件不存在明显薄弱的受力方向。构造柱纵向钢筋与承重结构钢筋同步绑扎,可使构造柱与承重结构可靠连接、上下贯通,避免后植筋施工引起的质量及安全隐患。
混凝土浇筑施工时可先浇框架梁、柱等主要受力结构,后浇构造柱混凝土。
第5款中50mm的规定系根据工程经验提出,具体适用范围为:梁端第一个箍筋的位置,柱底部第一个箍筋的位置,也包括暗柱及剪力墙边缘构件;楼板边第一根钢筋的位置;墙体底部第一个水平分布钢筋及暗柱箍筋的位置。
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8.4.2条: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其他构件中的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时,受拉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5mm,受压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8mm。
第8.4.3条第3段:并筋采用绑扎搭接连接时,应按每根单筋错开搭接的方式连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按同一连接区段内所有的单根钢筋计算。并筋中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单筋分别计算。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8.4.2条条文说明:
由于近年钢筋强度提高以及各种机械连接技术的发展,对绑扎搭接连接钢筋的应用范围及直径限制都较原规范适当加严。
第8.4.3条第3段条文说明:
并筋分散、错开的搭接方式有利于各根钢筋内力传递的均匀过渡,改善了搭接钢筋的传力性能及裂缝状态。因此并筋应采用分散、错开搭接的方式实现连接,并按截面内各根单筋计算搭接长度及接头面积百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