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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出台15项措施促房地产发展 非户籍人口购房享1%补贴

 更新时间:  编辑:江晓笔
6月3日,江苏省宿迁市发布《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平稳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包含15项措施,自5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涉及鼓励外来人口购房、推行“以旧换新”模式、提升存量房交易服务、探索设立企业互助资金池、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等多个方面。
其中,政策鼓励外来人口在宿迁市中心城区购房,非宿迁市户籍人员购房可享受房屋总价1%的额外补贴。此外,政策推行“以旧换新”模式,支持国有企业及开发企业提供至少300套房源参与置换,相关金融机构给予政策支持。为促进存量房交易,宿迁市设立“宿找房”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提高住房贷款“带押过户”覆盖面。
在融资渠道方面,宿迁市探索设立企业互助资金池,纾解企业应急资金需求。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下调贷款利率,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及还房贷,提高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倍数。针对多子女家庭,政策调整住房贷款套数认定,已有住房且未还清房贷的家庭,再购一套住房仍按首套执行房贷政策。这些措施旨在促进宿迁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观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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