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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恒大事件看工程款收回要点:追加责任主体,保障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  编辑:江晓笔

恒大集团向位于曼哈顿的美国破产法院申请债权人保护。分析报道称,此举旨在保护其美国资产免受债权人的影响,同时在其他地方进行重组交易。由于此类爆雷事件对供应链中的其他企业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一些企业进行重组、合并或者改制降低自身风险,这些都对工程款收回造成一定影响。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施工企业如何有效追回工程款?下面分享一起相似案例。

· 案件概述

案号:(2021)豫08民终4480号

2014年1月,江某借用第三人的资质与河南第一火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一公司)签订《焦作电厂上大压小异地扩建工程主厂区D标段中的A段和H段工程合同》,工程所在地为修武县境内。在施工过程中,火一公司还增加工程量。工程完工后,还有近一半的工程款未结清。因此江某诉讼请求支付剩余工程款,该部分由两部分组成:拖欠工程量款和A标段取费,以及拖欠工程款产生的利息,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公司)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2021)豫0821民初1769号民事判决中,法院裁判被告火一公司支付案涉工程款及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被告电建公司对案涉工程款及拖欠工程款利息、A标段取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火一公司、电建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于2021年12月2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 裁判结果

二审经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相同,认为电建公司是火一公司的全资控股股东,在改制过程中无偿整体接收原河南电建一公司的资产。同时,在涉案施工合同履行中,电建公司就本案工程出具结算书进行结算,支付部分工程款,一审认定电建公司对本案所涉工程款承担责任并无不当。

因此二审裁判维持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2021)豫0821民初1769号民事判决第四项,即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对案涉工程款及拖欠工程款利息、A标段取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撤销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2021)豫0821民初176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变更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2021)豫0821民初176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为,驳回江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对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关于公司纠纷案件审理中公司人格否定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在追回工程款的过程中,可追加企业全资股东成为责任主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实际生产中,风险是无处不在的,就像这次恒大爆雷事件一样,目前相关利益方还没有最新回应,未来事件的发展还不明朗。

为了确保企业日常生产的正常运转,就需要每个施工企业从实际出发,提前布局采取最合理的措施面对一切突发情况,做到未雨绸缪。施工企业应该秉持一个原则,就是采取行动之前,必须确定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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